第4章 户部散衙
  六地茶马司的帐,有相同,也有不同。
  相同的是,都有问题!
  不同的是,作假手法不同...
  如西寧茶马司的虚报名目,却无相应佐证;或將虚开茶引编號,藏於密密麻麻的发放记录中,去利用户部行政时,“注重头尾”的惯性,去赌户部稽核人员不细查中间名目这种作假手法,只能算低级。
  更高级些的手法,还有如雅州茶马司那样,在四柱清帐册上,所有数目都合理,都能对上。
  但如果拋开帐册条目,仔细计算,就能发现,其引目发放量,大於可销售量的问题。
  具体来说就是,在嘉靖元年的四川雅州(今雅安)茶马司帐册上,显示旧管抽分茶12000斤;新收抽分茶56000斤,购马开除59000斤,实在(结余)抽分茶2200斤。算上10%的,朝廷允许的损耗率,这一数值前后对应,符合规范。
  与此同时,茶引类目上,旧管茶引220道,新发茶引1200道,核销1120道,实在300道。前后数值也能对应,且这1200道新茶引,以及220道旧茶引换新补发的发放记录上,並无重號、跳號或无茶商领取签名等常见的虚增茶引情况。
  但若是將这茶引页的数据,拿出来,与茶叶收支情况对比,就能明显发现,两者数据根本对不上。
  旧管部分,暂且不论,毕竟这抽分茶结余,乃嘉靖元年时,茶商缴纳的茶税后,官府茶马司没有卖出剩下的部分。体现不出,茶商可售茶叶份额中的剩余情况。
  可即便只看新发茶引,1200道新发茶引,对应的茶商解运量应该为二十万斤。按照“官四商六”,也就是40%的实物茶叶税来计算,雅州茶马司的新收抽分茶总量应该为八万斤。
  帐册上,雅州茶马司却只记入了新收五万六千斤...
  “不查不知道,一查嚇一跳啊!”
  等查完六地茶马司的帐后,天色也变得昏沉了起来。在起身,伸上一个懒腰,並准备將结果匯总到郑郎中那里前,李斌忍不住感慨地嘆了一声。
  都说无官不贪,这大明朝的贪腐成风,更是前世所有人公认的常態。